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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开"月票"治理超载 流动治超成路政摇钱树
2012-09-17 10:32: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中广网郑州9月17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超载,一直是公路运输中存在的一个大问题,为控制超载超限车辆,保证道路安全,各地都...
中广网郑州9月17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超载,一直是公路运输中存在的一个大问题,为控制超载超限车辆,保证道路安全,各地都曾出台过多项举措,为了治理超载,河南郑州还在多处设立了流动治超点,但治超行动却悄悄走了形。

  最近,有不少司机向记者反映,流动治超并未取得显著效果,反而使得某些超限超载监测站变身成为了收费站,甚至出现了以购买月票来代替超载罚款的行为。

  超载货车无人管 路政大队成摆设

  站在郑密路上,一位司机指着一辆飞驰的超载货车向记者抱怨。

  司机:这车连皮都得100多吨,你看堂而皇之的就进郑州市了,就没人管。

  位于郑州市西南的郑密路,是由新密和荥阳进入郑州市区的必经之路。这里也是货车超载的重点监控区域。但在郑密路上,记者看到,十分钟左右的时间,有数十辆装满了沙石的货车绝尘而去。当地司机介绍,这些货车都经过了改装,每一辆车都超载100%。

  从8月10号开始,郑州市治超办、市公路局联合对郑州超载水泥罐车及其他超载货车进行了为期60天的专项治理。一个多月过去,在郑密路上,超载车辆仍随处可见。而实际上,仅在郑密路附近就至少有三个流动治超点,分别监管周边往来郑州、新密和荥阳的货车超载情况。但密集分布的流动治超点并没能阻挡超载的货车在公路上飞驰。

  司机:三个路政大队就跟摆设是一样,车拉多少照跑。这里面的关系太多了,它治不住。

  流动治超被指沦成路政小金库

  三个路政大队管辖,三个流动治超点为何还限不住超载?司机们认为,路政部门的工作重心不在监管。

  司机1:它不好好治理,现在等于是以收钱为目的。

  司机2:现在等于说流动治超成了他们的小金库,他们就叫你超,超了以后它收钱。对于不同级别货车的超限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以常见的四轴货车为例,车货总重不超过40吨。而2011年9月出台的"河南省公路超限运输检查站管理暂行规定"中也提到,对于超过认定标准100%(不含)到300%(含)的货车,将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在100%到300%之间,超载多少处以何种级别的罚款,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就给了当地路政部门较大的"自主"空间。在郑州,这罚款的"自主空间"又演变出了新的形式,司机们说,罚款还能以"一个月"为周期一次性买断。

  司机:你买月票吧,一月掏个两千块钱左右。你不买月票吧,逮着就罚个四五千、五六千。

  三个路政大队,对于超载车辆的处罚方式并不相同,一位司机这样总结:

  司机:荥阳的等于说是暗交,通过一个关系,交了以后他给你开张票,写上车号,就没问题了。新密的明交,新密的明码标价,就是四条车1200,单条车800。郑州的不收,但是有人吃那一路——你进去了他们把你捞出来,你得给他们内部人拿点钱。

  缴纳"月票" 罚款一次可管1个月

  公交车有月票,公园门票有月票,这开罚单也有月票,还真是挺稀罕,那么在郑州,对于超载货车,缴纳月票真的可以代替罚款么?

  司机们反映,以月票的形式对货车进行罚款已经有一年多了,这在郑州货车司机中已是公开的秘密,而所谓的月票,实际上是一张正常的超限货车罚款单。一位内部人员向想要购买月票的司机详细介绍了遇到路政时,这张小小的罚单所起的作用。

  中间人:拿那个罚单,查的时候让他看看,亮出来让他看看。

  在新密市王家窝超限超载监测站,门卫向记者证实,这里确实出售月票,一辆四轴货车交费1200元后即可保证一个月免交罚款。面对前来咨询的司机,超限站的工作人员则比较警惕,尽管这位工作人员强调只是罚款而非办理月票,但他也承认,在这里办理之后,罚款一次可以管上一个月。

  司机:上完牌过来,办个罚款,是吧?

  工作人员:你过来该怎么处罚怎么处罚。

  司机:处罚管一个月,是吧?

  工作人员:不是管一个月,处罚过你,你下回过来还会处罚你么?是不是?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办理月票的具体事宜需要和他们的郑队长联系。在接到司机的咨询电话后,这位郑队长表示,四轴车1200元的月票一分钱都不能少。

  司机:前四后八一个车一千二,能少点不?给俺优惠点,反正以后每个月都办。

  郑队长:不能优惠。

  治超混乱衍生出代购月票利益链

  混乱的治超现状甚至在当地发展出了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一些砂石厂的销售人员在向司机出售沙石的同时甚至做起了代购月票的生意。在荥阳马砦,一位姓赵的销售就声称为司机代买月票。

  司机:给俺买月票能买吧?

  中间人:买是可以买的。

  司机:到时候交钱是不是交给你们?

  而为了逃避罚款,司机们也想出了多种办法,在荥阳,甚至有货车司机自发组成车队,车队的司机每月凑齐"买路钱"即可:

  司机:打个比方说,我牵头我成立一个所谓的公司吧,每个车交多少钱都交给我,交给我我然后再交给这个。

  记者:交那个钱是什么钱。

  司机:保护费啊,交给我,我然后就跟公路管理部门协调,把这个钱再交给它,咱们这些车,车号它都知道了。他就不会罚了。

  在郑州,对于路政部门来说,似乎不罚款就无法治理超载;而对于司机来说,不超载似乎就无法生存。这样的怪圈能否打破,对于超载顽疾,又该如何治理?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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