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后悔权”明起网购 明起施行 可7天无理
2014-03-13 11:37: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网购后悔权明起施行 可7天无理 从明天起,消费者期盼已久的网购后悔权将得到法律的保障。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网购“后悔权”明起施行 可7天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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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明天起,消费者期盼已久的网购“后悔权”将得到法律的保障。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换货。除了天猫、京东、苏宁易购B2C电商平台之外,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淘宝等C2C电商平台。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已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等4种商品之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实际上,在此之前为了吸引消费者,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B2C电商已经推出了7天退换货的服务措施。消费者对于网购退换货的不满主要集中于淘宝之类的C2C电商平台,此次新消法或将对淘宝商家产生较大的冲击。一些淘宝商家担心出现恶意退换货将增加自己的成本;而一些消费者则担心新规在淘宝上得不到很好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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