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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购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
2014-08-22 07:39:29   来源:中国质量报    评论:0 点击:

 8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3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列入...

 8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3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列入免税车型目录才可,今后享受免购置税的新能源车必须在工信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上榜上有名的。首批免征购置税的新能源车型目录将在月底发布。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税率为10%。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车是指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这其中也包括部分进口车型,这意味着此前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不涉及进口车的先例将被打破,今后消费者在购买特斯拉、宝马、雪佛兰等进口车企的纯电动车产品时也有望获得免购置税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并没有涉及普通混合动力汽车。只有列入由工信部和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才可以享受免征购置税优惠。车辆购置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面注明的日期为准。

  此次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免税限额不设置上限。将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中,纯电动续驰里程方面,乘用车、货车和专用车需在80公里以上,客车需在150公里以上。另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者10万公里的质保等。(记者王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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