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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原总队长张根恒等2人被"双开"
2015-11-03 19:05:4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北京11月3日电& 39;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公安部党委、纪委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从严治

北京11月3日电'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公安部党委、纪委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从严治警。日前,经公安部党委批准,公安部纪委、驻部监察局对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原总队长张根恒(副军职)、内蒙古公安厅现役工作办公室原主任李文利(正师职)等22名公安现役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根恒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战士入学提干、大学生入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张根恒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公安部纪委全委会审议并报公安部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根恒开除党籍、开除军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李文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大学生入警、干部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参与赌博。李文利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公安部纪委全委会审议并报公安部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文利开除党籍、开除军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部党委决定给予其他3名副军职、15名师职和2名团职公安现役干部党军纪处分,其中:公安部警卫局原副局长尹志山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副军职降为正师职、少将警衔降为大校警衔;江苏消防总队原总队长马德文(副军职)留党察看一年;陕西公安边防总队原政委孙晓峰开除党籍、撤职、正师职降为副营职;上海市公安局现役工作办公室原主任蔡胜留党察看一年、撤职、正师职降为正团职;河北公安边防总队原总队长刘元祥留党察看一年、降低退休待遇、正师职降为副师职。

另外,公安部纪委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今年以来还对125人进行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和函询。

【相关新闻】以倒卖走私物品为借口诈骗 广西一边防干部被判刑15年

谎称可通过关系将走私物品低价买进高价拍出,从中赚取高额利润,骗取数千万借款后,全部用于个人花销。广西防城港中级人民法院11日对原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副营级干部唐国耀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因诈骗1309.16万元,唐国耀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2月份开始,被告人唐国耀向张某某、李某某、董某某、傅某某、汤某某等人谎称,其可以通过关系买到待拍卖的走私物品,提高价格转卖给他人,从中赚取到高额的利润,希望张某某等人借钱给他,并许诺给予5%、8%、10%、11%不等的高息回报。张某某等5人信以为真,相继借款给唐国耀。

收到借款后,唐国耀采取后款还前款、东墙补西墙的方法,陆续多次骗取借款。事实上,唐国耀所骗得的借款并没有用于拍卖行做生意,而是用于赌博、归还个人债务、支付利息以及按揭购买房产、轿车等。

至2014年8月4日,唐国耀尚欠张某某327.34万元未归还;尚欠李某某、董某某2人合计498.85万元未归还;尚欠傅某某454.47万元未归还;欠汤某某28.5万元未归还。综上,被告人唐国耀骗取张某某、李某某、董某某、傅某某、汤某某5人的款合计为1309.16万元。由于“没有能力偿还,见上债主追得紧”,唐国耀于2014年8月4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详细]

防城港一名边防副营级干部,虚构出一家拍卖公司,谎称可将待拍卖的走私物品“低买高卖”,再以高息为诱饵向朋友借款。在利息越滚越大的情况下,他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先后借款7000多万元,最终有1300多万元无力偿还。6月23日,防城港市中级法院以涉嫌诈骗罪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虚构拍卖公司 高息跟人借款

  33岁的唐某是防城人,此前为防城港市一名副营级干部。2011年年底,因贪图高额利息,他将230万元借给东兴市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不料,一年后,该公司因老板曾某到境外赌博,欠债上亿元而倒闭,他的这笔借款无法追回。

  唐某说,230万元的款项中,他向亲友借了200万元。事发后,众人向他追讨本金和利息,他无力偿还,只好再向别人借款来填这个“窟窿”。然而,他知道如果没有一个光鲜的理由,别人是不会借钱给自己的,便开始挖空心思地寻找“名目”。

  在边防部队工作多年,唐某参与过多次打击走私行动,他了解被查扣后的走私物品一般都会进行拍卖。于是,他谎称自己和朋友成立了一家拍卖公司,当有关部门委托拍卖被查扣走私品时,可以通过关系,在公开拍卖时低价购进,然后再高价卖出。

  虽然有了“公司”,但如果没有利益,别人也不会爽快地借钱。为此,唐某花下血本,表示愿意以月息8%到10%的高息借款。如此一来,不少人都愿意借钱给他了。【详细

  广西边防副营级干部涉嫌诈骗千万元受审

  广西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一名副营级干部,23日因涉嫌诈骗千万元人民币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这名副营级干部称其可通过关系将待拍卖的走私品低价买进再高价拍出,从中赚取高额差价,引得众人纷纷“解囊”。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国某作为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副营级干部,从2012年12月份开始,向张某、李某、董某、傅某等人谎称,其在边防支队工作可以接触到拍卖行的人,当边防支队和其他部门委托拍卖行拍卖被查扣走私品时,可以通过关系,在拍卖行公开拍卖前购买到待拍卖的走私品,再于拍卖行公开拍卖时,将低价购入的拍卖品提高价格转卖给他人,从中赚取高额利润,希望张某等人能够借钱给他,并许诺给予5%—11%不等的高息回报。

  张某、李某、董某、傅某、汤某等人信以为真并相继借款给唐国某,唐国某收到借款后,则采取“拆东墙补西墙”(即将后诈骗款偿还前诈骗款)的方法,陆续多次向张某等人骗取借款。

  唐国某在骗得借款后,并没有用于拍卖行做生意,而是将所骗借款用于赌博、归还债务、支付利息及购买房产、车辆等个人开销。至2014年8月4日,因无力偿还巨额借款,唐国某主动向东兴市公安局投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2月至2014年7月期间,唐国某共收到张某借款1377万元人民币,收到李某借款2365.25万元人民币,收到董某借款443.9万元人民币,收到傅某借款3040万元人民币,收到汤某借款30万元人民币。

 

  案发时,唐国某尚欠张某327.34万元无法归还;尚欠李某、董某498.85万元无法归还;尚欠傅某454.47万元无法归还;尚欠汤某28.5万元无法归还。合计为1309.16万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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