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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每用一针 院长回扣千元
2015-10-26 18:21:1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医院每使用一支电极针,身为院长的他就从医疗器械公司拿1000元回扣。近日,经安徽省阜阳市检察院指定管辖、阜南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

       医院每使用一支电极针,身为院长的他就从医疗器械公司拿1000元回扣。近日,经安徽省阜阳市检察院指定管辖、阜南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阜阳市肿瘤医院原院长刘华顶有期徒刑十年。

  1965年出生的刘华顶曾任阜阳市肿瘤医院外科副主任、副院长等职,2011年被任命为肿瘤医院院长。阜南县检察院侦查查明,刘华顶的受贿行为共有7项,其中6项都与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有关。

  2006年底,绵阳某公司销售员黄某向阜阳市肿瘤医院销售一套“多极射频治疗仪”。黄某与刘华顶约定,医院每使用一支治疗仪所需的电极针,黄某即给刘华顶1000元回扣。自2007年至案发,阜阳市肿瘤医院共采购黄某销售的电极针约160支。案发前,黄某共向刘华顶兑现回扣12万元。2012年五六月间,刘华顶在合肥购买了一套住房,黄某出资为其装修,共花去约10万元。

  拿了好处后,刘华顶对黄某关照有加。除“多极射频治疗仪”外,黄某在刘华顶的帮助下,又以安徽浩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7家不同公司的名义,向阜阳市肿瘤医院销售了彩超机等医疗设备,中标合同价累计达到1800余万元。按照两人约定,刘华顶可以拿到好处费180万元,黄某多次提出将这笔钱给予刘华顶。但因惧怕事情败露,刘华顶表示钱先放在黄某处,等需要时再要。2013年下半年,刘华顶需要用钱,便向黄某要了10万元。

  除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中收受好处外,刘华顶还收受了建筑承包商陶某给予的20万元,帮助陶某顺利拿到阜阳市肿瘤医院病房大楼工程款。

  据统计,至2014年8月被刑事拘留,刘华顶收受他人贿赂合计297.7万元,其中既遂67.7万元,另有230万元因刘华顶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取得,属未遂。归案后,刘华顶如实供述了受贿事实,并退出非法所得25万余元,同时因具有立功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刘华顶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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