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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推进院庭长办案蹄疾步稳
2015-12-30 10:28:4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落实中央关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北京法院深入推进院庭长办案工作,全市三级法院873名院庭长纷纷走上审判

       为落实中央关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北京法院深入推进院庭长办案工作,全市三级法院873名院庭长纷纷走上审判台“坐堂问案”。截至10月20日,共办理案件58239件,占全市法院法官结案数量的15.5%。

  10月29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法院院庭长办案工作情况。北京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袁远表示,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院庭长办案在首都法院深入推行,迈出了审判权运行机制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袁远介绍了全市三级法院在推进院庭长办案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和成效。在北京一中院,院庭长带头落实庭前会议、证据交换以及庭前阅卷等庭前准备程序,亲自进行询问、开庭审理、参与调解以及制作裁判文书,坚决避免“露面敲槌”。北京四中院三名副院长按照各自专业特长和分管领域,分别带头在民事、刑事、行政审判领域开展专业化审判。东城区法院规定院庭长的办案职责为不固定合议庭,不办串案,不办简易案件,由本人亲自承办有重大影响、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

  北京法院不断加强院庭长办案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剥离院庭长行政事务性工作,切实让院庭长办案成为“硬约束”。如顺义区法院提出“三个不低于”要求,即院长办案数不低于所分管部门庭长平均办案数的50%,庭长不低于所在部门平均数的50%,副庭长不低于所在部门平均数。昌平区法院制定《院长、庭长承办案件规定》、《全员办案实施办法》,对院庭长办案的数量、类型、标准等进行了全面规定,分岗定责。截至目前,昌平法院院庭长共收案8900件,审结7221件,分别占全院收、结案的36%和37%。其中,昌平法院院长张雯本人承办案件8件,审结8件。

  张雯表示,她更愿意以法官的身份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更希望通过规范的程序、平等的交流、真诚的态度,向处在诉讼程序中的当事人展示一名法官对程序公正的遵守、对客观真实的追求、对权利义务的判断和对社会价值观的积极引导。

  一位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参加一起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件审理的当事人曾表示,院庭长办案,感觉就像在医院挂上了“专家号”一样。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北京知产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认为,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能够让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更有信心。为了确保审案时间,北京知产法院探索实行“院长开庭周”,规定院长、副院长每月至少固定安排一周时间集中开庭审理案件,提高审判效率。该院院庭长在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时,还发挥了资深法官的创新引领作用,尝试在裁判文书之前增加“判决摘要”等,为探索改革创新做出了表率。

  袁远表示,院庭长办案还原了院庭长行政职务下的法官本色,对其他法官,尤其是青年法官起到了“传、帮、带”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了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今年1至10月,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数量368568件,同比上升11.6%,法官人均结案数为85.8件,同比上升10.7%,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6.5%,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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