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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有“内幕” 8男子诈骗股民310万获刑
2016-03-30 20:07: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北京3月30日讯(记者王震)投身股市需谨慎!有的时候所谓内幕信息,看起来是馅饼其实是陷阱。8名自称是投资公司业务的男子,通过向股...

      北京3月30日讯(记者王震)投身股市需谨慎!有的时候所谓“内幕信息”,看起来是“馅饼”其实是“陷阱”。8名自称是投资公司业务的男子,通过向股民们提供所谓内幕、推荐项目的方式骗取38名股民310万。目前,江门中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8人2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金。

  2009年7月至2014年6月,周某、许某、康某等人在广州出租屋内,购买了四台电话座机、客户电话资料,后来陆陆续续购买了十多部手机和一个用于群发信息的短信平台,还在网上购买了银行卡及配套的身份证,自称系广州中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鼎鑫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等理财投资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操盘老师、经理、总监等,通过挖掘旧客户、打电话、网络群发信息等寻找有合作意向的客户。

  一旦有客户“上钩”,他们就以投资公司业务员的身份告知客户,如果要获得更多推荐或加入他们公司的“三三一翻倍”项目,利润丰厚,但要先汇款资金的10%作为信息费或支付会员费成为会员。客户支付费用后,继续为客户推荐新的股票,如果股票涨了就要给红包,如果亏钱了就不再联系,或以操作不当等理由为客户推荐经理或操盘老师,由老师带着客户炒股。此外,该团伙还会编织各种的理由给客户营造一种只要继续投资就能回本赚钱的错觉,待客户多次汇钱后,就直接关机停掉电话卡。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诈骗团伙先后通过群发短信和打电话找到有投资意向的客户,按季度收服务费,客户每投资五万每季度收取服务费9800元,如果客户不愿意按每季收费就按每月收服务费3800元;按收益分成,先与客户约定按三七、四六、五五的方法分成收益,然后给客户介绍股票。经查证,该团伙并没有内幕消息,所推荐的股票都是碰运气。2009年至2014年,该诈骗团伙组成人员分分合合,陆续诈骗38人诈骗金额310多万元。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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