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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群体将迎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
2016-10-25 09:00: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以及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城镇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继续提高;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共建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

   为保证七大群体激励计划落实推进,《意见》提出了六大支撑行动,其中包括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根据要求,未来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发展直接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向居民提供多元化的理财产品,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另外,还要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着力促进机会公平,鼓励更多群体通过勤劳和发挥才智致富。完善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征管机制等。

   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吴琦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撑。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结构,重要目标就是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核心在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其中,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等七大群体是主要的目标群体,一方面要通过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推动七大群体中的偏低收入群体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另一方面要通过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征管机制,来避免七大群体中的中等收入群体滑落到低收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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