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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管道排放渗滤液 大连一国企工作人员被行拘
2017-01-05 09:20:13   来源:   评论:0 点击:

记者从大连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国有企业大连铭洁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因在其所辖的西海垃圾填埋场私设管道排放渗滤液造成环境污染,公安机关...

    记者从大连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国有企业大连铭洁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因在其所辖的西海垃圾填埋场私设管道排放渗滤液造成环境污染,公安机关已对西海垃圾场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这是大连市第一起政府主管公用事业企业单位负责人因污染环境被行政拘留案例

  西海垃圾填埋场是大连市金普新区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置地,隶属于国有企业大连铭洁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20161021日,大连市环保局查明西海垃圾填埋场存在私设管道排放渗滤液的环境违法行为。11月初,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督查组在对大连市进行专项督查中,专程来到西海垃圾填埋场进行现场督察,引起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连市环保局积极跟进,加大监察和处罚力度,垃圾填埋场负责人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据介绍,西海垃圾场产生的垃圾渗滤液通过周边人工挖掘的无防渗漏措施的土沟排放,土沟内有一白色管道,土沟内的垃圾渗滤液通过该管道引流至垃圾场南侧一自然形成的渗坑内,渗坑位于一个死水湾旁边,由于垃圾渗滤液的影响加之死水湾内缺乏水体交换,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水体泛红。

  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对管道中的渗滤液进行检测,发现其COD、氨氮浓度严重超标,西海垃圾填埋场涉嫌通过渗坑违法排放垃圾渗滤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止污染物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规定。大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大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大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西海垃圾场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161124日,大连市环保局下达了《关于对金州西海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等环境问题限期整改的函》,要求在2017131日前完成整改。目前,金普新区已投资2600余万元,将全面解决西海垃圾填埋厂垃圾渗滤液的环境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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