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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值爆表”投诉却居高不下 云南大力整改旅游乱象
2017-06-28 05:22:5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北京6月27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云南旅游市场中的一些乱象已经存在多年,也治理多年,但始终难以除根,近年来,相关恶性事件还...

北京6月2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云南旅游市场中的一些乱象已经存在多年,也治理多年,但始终难以除根,近年来,相关恶性事件还是层出不穷:

  2013年媒体曝光云南香格里拉旅游乱象,游客拒绝强制消费,被导游硬拽下车。投诉时旅游局人员答复:“你按这个价钱一交,谁都不赶你。”

  2014年1月4日,网上有人曝出云南丽江导游辱骂游客。视频中一名男子口出污言秽语:“一分钱没有消费的话,比卖淫更可耻。丽江欢迎你,是欢迎你来消费。”

  2015年5月,网上有人曝出云南昆明女导游嫌游客购物少破口大骂,说游客没良心、不要脸。并威胁游客:“你可不可以为你良知买份单?如果你连一点点的良知都没有,会遭报应的…三四个人买个1000块钱,你干嘛来了…”

  2016年1月,云南西双版纳一导游因购物问题训斥游客。“现在有的人一毛不拔,白吃白喝白住,你们问心无愧啊?我都替你们害臊。”

  2017年春节期间,游客与家人到丽江古城一饭店吃饭,因为嫌店家上餐慢,与店家发生争执,在民警的协调下,该网友母亲替其向饭店老板道歉。事后,饭店老板尾随游客追打。

  今年以来,云南省多次召开会议,提出要大力整改云南旅游乱象。

  近日,云南省举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旅游、工商、公安等部门针对典型涉及旅游案件向公众进行通报。备受关注的云南旅游整治效果如何?

  4月15日起,云南省正式实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针对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和定点购物等问题发出22条“史上最严”整治令。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余繁认为,两个多月来全省旅游市场大面上得到净化,但侵害旅游消费者案件仍时有发生。

  全省共查处涉旅案件276起,行政处罚罚款206.02万元。其中:旅游部门查处107起,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1起,吊销、暂扣导游证2起,责令企业整改27家,处罚旅游从业人员55人;公安部门查处32起,刑事拘留16人,行政拘留18人;工商部门查处21起,取缔无照经营行为6起,责令企业整改6家。

  此前,丽江市因多起旅游纠纷备受关注。四川游客赵女士认为,经过整治,这里给人的印象有所好转,“我们直接在网上订了拉市海的一日游,没有强迫购物,那一天还是非常划算的。并且这两天进入古城也没有征收古维费的工作人员拦着大家了,现在改革了古城维护费的征收方式之后,我觉得更还原了古城的古朴,走进古城给人更放松的感觉,特别好。”

  但是,据调查统计,丽江、昆明、西双版纳、大理、迪庆等热点旅游城市发生的案件仍占总量的90%。河南游客马先生认为,短期的整治并不足以彻底改变旅游市场现状,“但是我们也应该知道,目前的旅游乱象不是一天形成的,你不可能一时半会儿整治得好,全国可能也是如此。”

  目前,云南多地正在壮大旅游执法力量,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张玉明介绍,此前在昆明、大理、丽江等5个旅游州(市)成立了旅游警察支队,现在又开始向县一级延伸。“在目前成立的‘5+2’的基础上,现在很多地州,很多县都纷纷成立了旅游检查大队,在这个旅游大队的基础上,有景点的署地,公安机关能管辖的,又成立了旅游检查中队。”

  据通报,在整治中,旅行社指定购物场所,带团进店购物,导游擅自更改旅游行程,误导消费者,旅游诈骗等行为开始由显性转为隐性。某旅行社工作人员董先生透露,随着7、8、9月暑期到来,行业竞争也将加剧,一些变相的违规、违法行为还会增多。

  董先生称:“成本下降,缴费缴不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可能一下子全部打死。”

  云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晗表示将加大力度,继续严厉打击,“一些旅游社在整治过程中千方百计的钻空子、打擦边球,下一步我们要加大监督检查,加大形成处罚的力度,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起到震慑的作用。”

  针对团队游客数量在整治中大幅减少的话题,余繁回应,云南去年接待游客4.3亿人次,团队游客为2700万,占6.34%。他坦言,作为低价游的重灾区,云南旅游还要在供给侧改革的阵痛中转型,“省委省政府已经研究出台了云南省旅游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确定了旅游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如果下面这些任务不断落地、落实,再随着一些新产品、新业态的不断推出,在这种背景下,这个阵痛期应该可以会因为我们的努力有所缩短。一些企业在暑期会颁布一些政策,政府也在鼓励引客入滇,引导我们的一些企业尤其是旅行社企业主动开拓市场,让更多游客来云南。这样一来,整个链条就会慢慢地复苏、回暖。”

  阵痛之中,有企业悲观失望,也不乏有企业为适应政策和市场积极态度经营策略。

  据了解,本次实施的云南旅游市场整治令,共涉及旅游购物、旅行社、导游和景区景点管理,监管机制、旅游协会改革、政府履职等7个方面22条措施,直接针对痼疾顽症,比如:严厉打击发布、销售、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严格监管旅游合同,实行旅游合同电子化管理;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将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普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严厉打击购物商店针对旅游者各类欺诈销售行为。

  几乎每一年云南省都会推出措施,“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但每一次整改后,收效似乎都不如预期。这一次,从目前通报的情况来看,最严整治令已经给云南旅游产业造成一定影响,但能否让云南旅游市场秩序彻底好转还有待观察。

  据了解,本次实施的云南旅游市场整治令,共涉及旅游购物、旅行社、导游和景区景点管理,监管机制、旅游协会改革、政府履职等7个方面22条措施,直接针对痼疾顽症,比如:严厉打击发布、销售、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严格监管旅游合同,实行旅游合同电子化管理;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将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普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严厉打击购物商店针对旅游者各类欺诈销售行为。

  几乎每一年云南省都会推出措施,“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但每一次整改后,收效似乎都不如预期。这一次,从目前通报的情况来看,最严整治令已经给云南旅游产业造成一定影响,但能否让云南旅游市场秩序彻底好转还有待观察。

  关于这个话题,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作出了分析点评。

  经济之声:云南旅游市场中的一些乱象已经存在多年,也治理多年,但始终难以除根,近年来,相关恶性事件还是时有发生,在发生恶性事件以后,网上会有很多人问,为什么总是云南?云南旅游乱象的症结在哪?  

  芦云:“云南的旅游资源非常丰富,也是很多人向往的地方,它的旅游产品的基数比较多,所以从基数来讲,显现出来的旅游纠纷相对就会多一点。第二,从网上爆料和新闻媒体报道来看,有些旅行社、导游在从业活动中确实存在一些违规,甚至违法的经营行为。那么这个行业的服务水平确实有待进一步提高。

  另外,包括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在不断的出重拳进行规范和整治,我们也能够感觉到当地对于旅游在态度上的转变。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也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像不合理低价游这件事情,早在旅游法出台之前就已经被叫停了,但是很多消费者趋之若鹜,甚至说缺乏这方面的一些生活经验。所以在选择旅游产品的时候,消费者还是要根据自己的情况,理性的去选择,选择自己适合的产品。”

  经济之声:几乎每年云南省都会推出措施“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但每一次整改后,收效似乎都不如预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裘叶:“首先,这些措施总体上肯定都是好的,是为了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但问题是措施出来之后如何执行,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如果说措施很好但是你执行不到位,或压根就没有人去执行,那最后肯定还是跟原来一样。所以我们认为,相关措施必须要严格执行。在这样的情况下,旅游行业的不良行为也好,或者说不良商家也好,才会有所收敛,后续引导到良性的循环过程中来。”  

  经济之声:这次云南省出台了最严的治理措施,这次能否药到病除?会给旅游产业带来哪些影响?

  芦云:“我觉得不敢说是药到病除,但至少这个举措出台会使旅游市场有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态势。无论从经营者的角度,还是从消费者的角度,都会努力去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

  我们看到很多地方,相关的旅游部门也好,工商部门也好,都推出了快速化解旅游纠纷的投诉渠道,另外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比如规范旅游合同的政策,黑名单的政策,应对强制购物的政策等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旅游市场的规范和整治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那么接下来能不能够执行到位,是我们拭目以待的。”

  经济之声:不少人说,云南旅游的质量、体验、口碑和高颜值不匹配。怎样做才能恢复大家对云南旅游市场的信心?

  裘叶:“首先,监管部门也好,或者行业协会也好,要规范当地旅游业的相关配套设施、配套服务的相关管理规定;第二,对于旅游业的经营者来说,可以建立黑名单制度或者是优秀名单制度;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为了从长远考虑,他会积极的去上‘红名单’,而不是去上‘黑名单’。可能他自己就会有一些自发的行为,来规范他自己的行为,可能给予消费者的体验就会非常好。”

  经济之声:随着七、八、九月暑期到来,旅游行业竞争将加剧,一些变相违规违法的行为也会呈现增多的趋势。消费者选择旅行社和签订旅游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具体问题?

  芦云:“首先从消费者的角度,在决定出行的时候,对天数、行程要做出一个最终的判断。包括现在线上一些预约的旅游产品,可能是几个月之后出行,那么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去判断这个行程能不能够完成,或者说将来有没有其它的情况会造成违约。

  第二个,现在有很多线上的平台,在选择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线上和线下进行对比,包括行程、合同、服务等全方面的对比,要进行综合的评判和选择。

  第三要重点强调行程单。包括出发时间、到达时间、中途小交通、每个旅游点停留的时间等细节都要在行程单上进行确认,并且双方要有一个确认签字的过程,以确保行程的进展。

  第四,把相应的权利义务明确了之后,你要特别注意违约责任,比如说他擅自增加了购物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比如说在某个旅游点游玩没有达到一定的时间怎么去解决,相应的违约责任都是特别重要的。

  最后一点,大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上面盖的章。在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这样的纠纷,你接触的平台或者是旅行社,往往跟提供服务的主体是不一致的。一旦出现了纠纷,就会造成主体不明确,有的时候甚至连对方是谁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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