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订购橱柜制作时被告知涨价 保价期仅一年是行规
2018-08-02 05:42:5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北京8月1日消息,近年来,符合个性化、专属化需求的定制家具备受消费者青睐,定制范围也从最初的橱柜、衣柜、桌椅、沙发等单一家具扩展到...

          北京8月1日消息,近年来,符合个性化、专属化需求的定制家具备受消费者青睐,定制范围也从最初的橱柜、衣柜、桌椅、沙发等单一家具扩展到组合家具、全屋家具等整体家具。

  但由于家居产品相关的消费过程都有定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的特点。消费者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

  消费者曹先生两年前订购了一套总价8980元的橱柜,并且预付了3000元的订金。之后,由于曹先生的新房延迟了交付时间,直到今年7月份,他才联系商家开始制作橱柜。刚开始,工作人员上门量尺寸、制作设计图纸都很顺利,可就在曹先生去商家店里交尾款的时候,对方却告诉他原来的订单已经失效,保价期只有一年。现在价格已经涨到了11000元。

  曹先生表示,他在两年间多次找商家说明房子交付延迟的情况,商家并没有跟他说过了保价期的事情。而且今年工作人员上门量尺寸和制作设计图纸时也都没有说明这个情况。在他最后要交钱时才忽然拿出订单说要涨价,让他不能接受。

  之后经过多次协商,商家提出可以通过赠送礼品来弥补消费者的损失。赠品是一个洗碗的沥水架,原价1000多元,可以给消费者便宜300元。消费者对于这样的解决方案并不满意。

  曹先生提到,在商家提出保价期之后,他才拿出当时的定金协议单,在背后最下方确实写着订单有效期一年。现在他的诉求是,既然不能按照原来的价格完成订单,那就干脆退款。但这个要求也遭到了商家拒绝。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这家家具店的店员,对方表示,退款确实不行。只能是尽量在礼品方面给曹先生一些优惠。这家店铺的经理则表示,订单保价有效期一年这是家具行业的行规。退款确实不可能,已经给了曹先生最大的优惠。她认为,是曹先生违约在先,因为协议单上写得很清楚,保价是一年。

  一般情况下,家居产品相关的消费过程都有定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的特点。消费者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除了曹先生遇到的问题,据梳理,以下也是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一、定制家具最易遭遇“退货难”;二、送货售后易遭遇“拖延大法”;三、根据图册选家具易“货不对板”;四、退货时最易遭遇“退还赠品”。

  消费者曹先生表示,他在支付定金购买橱柜的时候,并没有被告知保价有效期只有一年。但是在订单的背面确实有一行字是这么写了。对此,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指出,这类家具的订单合同都是由家具的相关经营者单方拟定的内容,是格式条款,《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其有明确规定,经营者有两项义务和一项责任。两项义务,一是提示义务,即经营者应当对于格式条款中的相关内容,以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显著方式进行提示;二是说明义务,即经营者应当应消费者的要求,对于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内容进行说明。一项责任是指,经营者对其是否履行了上述的说明义务和提示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经营者不能充分举证其履行了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则视为其没有完成相关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合同的内容本身违反了公平原则,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或者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那么该合同可能会被比认定为无效。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也表示,如果能够认定经营者确实没有以显著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合同所列的是无效条款,该合同无效,那么经营者就不能够拒绝消费者按照原价格履行合同的要求,而且经营者拒绝退款的行为也没有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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