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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加油站全链条“失控”隐患
2018-09-15 13:09: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些地方对成品油市场的环保督查力度不足,非法成品油更是逍遥法外,其加工、批发、销售、使用的整个链条几成监管真空  在呼和浩特市郊
 一些地方对成品油市场的“环保督查”力度不足,非法成品油更是“逍遥法外”,其加工、批发、销售、使用的整个链条几成监管真空

  在呼和浩特市郊区一个破旧的厂房区,不时有车辆往来,商贩从一个小洞口处伸出来加油枪,加完油之后又迅速把加油枪收回,再锁好小洞口上的铁门。大油罐就藏在厂房内,售价要比正规加油站便宜。“这些黑加油站警惕性特别高,平时只给熟悉的大货车司机加油,陌生人独自前来根本加不上油。”暗访陪同人员说。

  近年来,我国成品油零售价格持续走高,一些不法分子顶风作案,干起了非法销售成品油的勾当。日前,《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江苏、广东、广西、内蒙古等地采访发现,流动的非法加油站“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加上自有油罐车、黑加油站点,俗称“自流黑”,大量硫含量严重超标尾气排放,对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和经济秩序带来了严重隐患。

  业内专家建议,环保督查应高度重视非法成品油导致的“综合污染”,组织多部门力量建立成品油市场进销两端全链条监控,消除生产安全和环境生态风险。

  暴利加剧黑加油站泛滥

  柳州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近郊的一个农产品市场每天都有3~4辆容积规格为9吨左右的油罐车停在路边,其中有两辆油罐车频繁给往来车辆加油。看起来司机与商贩都特别熟络,一台小小的加油车接出4根油管,能同时给4辆货车加注柴油,就是一台流动的加油站。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暗访中了解到,非法暴利驱使低价劣质成品油在各地疯狂销售。

  当前,各地相继出现民营加油站零售价格与成本价格“倒挂”。2018年6月,广西北海0号柴油批发均价为6900元/吨,按照密度0.85折算加上吨油费用,批发成本为6.12元/升,中石化的零售价格为7.11元/升。但当地社会加油站零售价格为6.1~6.5元/升,零售价与成本价“倒挂”幅度为0.6~1元/升。

  到2018年6月底,内蒙古地区社会加油站有1421座,与中石油650元/吨的平均成本价差相比,绝大多数民营加油站处于价格倒挂状态。汽油叠加优惠650元/吨以上站点960座,占比68%,最高降价3100元/吨;柴油叠加优惠650元/吨以上站点890座,占比63%,最高降价2520元/吨。

  中石化江苏分公司零售中心副经理郁岳麒介绍,徐州、淮安、连云港等靠近山东地炼的地区,市场价格严重扭曲,徐州就有超过16座加油站的零售价格低于4.8元/升,其日均销量约为187吨。按实际售价和正常成本计算,每座加油站每天要亏损近5.5万元,其背后的“秘密”是销售非法的低价油甚至劣质油。

  柳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张峰介绍,广东、山东等地的地炼企业批发售油普遍存在“装车价”,即不开发票的批发价格。5~6月,“装车价”比正常开票价低1500~2000元/吨。

  中石化梧州公司经理蒙方健说:“1~5月,梧州被非法油品经营冲销量高达60000吨。”  

  “黑油”成环保督查“化外之地”

  广西公安系统的调查表明,广西全区各地市均出现了各种类型非法油品经营乱象,均为无资质经营销售排放严重超标的低劣油品。《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玉林、北海、钦州、梧州、防城港等多个地方暗访过程中发现,自建加油罐,改装油罐车、黑油站在大大小小的街面上公然揽客。

  在最近多部门联合打击过程中,广西藤县和平新镇新开业的石桥加油站被发现并无营业执照、零售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其销售油品连国Ⅲ油品标准都达不到,油品硫含量达198mg/kg。

  我国车用柴油国Ⅴ标准明确硫含量不能超10mg/kg。内蒙古在5个盟市抽查了56个非法油样本,40个样本硫含量超过国家标准。广西查获的非法油品中,硫含量平均达到国家标准50倍以上,最高达到5900mg/kg,超过国家标准近600倍。

  柴油中的硫会在燃烧后变成二氧化硫,在大气中与水蒸气等混合,生成“酸雨”,严重威胁当地的环境质量。江苏省环保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刘晓蕾介绍说:“从近几年的监测记录来看,江苏省降水酸度和酸雨酸度仍有所增加,大气环境治理面临更复杂、更深层的问题。”

  从目前我国各地环保督查的重点看,对土壤、水源等污染源的调查力度较大,对低空排放污染气体督查力度不足,大量劣质非法成品油在城乡基层销售,硫化污染物排放到空气中,最贴近城乡居民生活的车辆尾气污染问题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中石化广西公司安全总监何声强表示,以目前国家标准汽柴油硫含量不高于10ppm计算,5900ppm的含硫量为每吨5900克,按照广西目前查获的非法成品油含硫量为800ppm计算,一吨油燃烧就会排出1.6千克的二氧化硫,每年广西销售的非法低劣成品油有50万吨,会转化为800吨二氧化硫。

  藏在城市的“巨型炸弹”

  在梧州市的鸳鸯江上,一座临时搭建的加油码头旁,来来往往的船只在加油;在梧州市五岔路口的中石化莲花山加油站旁,距离加油站不到200米处就停着一台经过非法改装的箱式油罐车,估计内装2吨油;钦州市港金鼓大桥旁的非法加油站,通过重型卡车露天装卸……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暗访目击的这一切显示,非法成品油销售窝点和非法改装的油罐车成为隐藏在城市里的“巨型炸弹”。

  地方安监部门负责人介绍,非法窝点、非法加油站、非法改装的车辆,均为“三无”状态,无防雷防静电措施,无消防器材,安全隐患巨大。北海、钦州、玉林的非法窝点油罐安放在室内,封闭空间一旦油气混合比达到临界状态,就会发生爆炸。据中石化、中石油北海分公司的调查表明,估计北海市(含合浦县)区域内的黑窝点约350~400个,黑油车200辆。

  成品油非法经营场所分为“固定加油点”和“流动加油车”。“固定加油点”大多设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区或渔港内;“流动加油车”则是将厢式货车藏匿改装为油罐车,到大街小巷上“流窜加油”。

  记者暗访的20多个非法窝点,储藏及加油设备陈旧老化,多用废弃罐体存储油品,未做任何防雷防静电措施,电线“乱如蜂窝”,容易引起过热或产生电火花。现场没有任何消防器材,一旦发生初期火灾,很可能因为缺乏应对能力,造成重大事故。

  2018年4月25日,广西百色市平果县城江景名城小区一楼商铺的非法售油点突发火灾,引燃正在加油的五菱车,五菱车撞上铺面后继续燃烧发生火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地方安监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些非法加油点设备简陋,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经营者缺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无票销售”+“地下链条”

  =疯狂逃税

  采访中,业内人士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坦言,这些地下黑油品销售暴利的来源,除了价格低,另一原因是不开票交易,税务、安全等监管手段难以覆盖。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查到,一些地炼企业、民营加油站、用油企业利用“监管漏洞”,采用大量进口原油及其衍生品、少量正规销售的方式,形成了“一条龙”式的地下成品油销售体系,大幅度偷逃国家税收。税收、公安、检察院领域的专业人士透露,此类企业的操作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是部分地炼企业直接对外接单,以无票价格向民营加油站销售油品。

  二是贸易公司“倒票”“倒油”。地炼企业为规避税务风险,由贸易公司购入带票油品,在分销时把油品以无票价格卖给民营加油站,同时把发票卖给物流等用油企业,用来提高用油企业的账面经营成本,从而减少账面利润和应税额。“额外利润”由贸易公司、民营加油站、用油企业三方按比例瓜分。

  记者采访获知,一些贸易公司、地炼企业通过微信群、QQ群的方式,每天汇总各地炼企业的“装车价”,形成一条由地炼企业、贸易公司、民营加油站、用油企业等组成的地下交易产业链,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造成大量税收损失。

  据估算,徐州、淮安、连云港三地去年成品油不开票交易规模达30万吨,交易额约15亿元,造成的税收损失可达数亿元。

  相关部门统计数据表明:2016年全广西成品油销售约1060亿元,入库税收为26亿元。同时非法成品油销售测算为16万吨,税收损失总额超过3.3亿元。2017年,按目前柴油6.81元/升、50万吨/年的非法成品油冲销状况计算,2017年广西全区因此流失税收约13.6亿元。

  “大数据”思维实现标本兼治

  来自广西、内蒙古、广东、江苏相关部门的干部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建议,环保督查应全面整合环保、工商、税务、征信、公安、消防等多部门力量,对非法成品油市场进行综合打击,全链监控油品的“进”“销”“增”“变”,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针对“非法成品油”的环保督查力度。对各地范围内的非法成品油生产、销售、消费全面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层层落实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形成“网格化”的气体污染排查力度。

  二是整合现有的多部门分管“监控数据”,全面掌控“进口”和“出口”。目前地炼企业、成品油运输车、仓库、国有及民营加油站均有监控摄像头,危险品运输车还有GPS定位追踪,但监控、摄像头采集的部门众多,数据之间无法横向调取。应加快推动“大数据”的横向调取能力,全面监控整条产业链上“进出”的产品,以充分掌握炼油企业的动向。

  三是规范地炼企业销售行为,从源头制止不开票油品流出,明确地炼企业出油率,高度关注低于正常出油率的企业,将其列为抽查对象。要求地炼企业严格遵守资金单据、销售单据、开票单据、提货单据“四单”匹配原则,做到四个单据名称一致;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成品油消费税新政,规范开票、退税流程。由于地炼企业逃避税收的方式是大幅度降低出油率,建议对地炼企业设置“出油率门槛”,对低于这一门槛的企业加大缉查力度,查清其产品流向,避免以次充好的情况出现。

  四是将主动生产、采购、运输、销售“自留黑”油品的企业、个人纳入征信系统,形成强大的“信用力量”。多个部门坦言:“自留黑”屡禁不止的原因除了暴利之外,就是因为打击惩罚的威慑力不够。应该提高惩处力度,降低其信用等级,形成长久“信用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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