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创制之举
2018-03-25 11:38:13   来源:   评论:0 点击:

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举行新任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仪式。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

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举行新任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仪式。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领导人员,标志着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已经形成。

此前不久,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

3月1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3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分别经表决,任命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

至此,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产生,在党和国家机构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监察体制改革由试点迈入全面深化新阶段。

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对改革作出顶层设计,为国家监察委员会设立指明了方向

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要破解这一难题,跳出历史周期率,必须探索出一条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审时度势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2016年6至10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次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部署和指示。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指示,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习近平总书记还先后在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为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省市先行先试,在全国各地推开改革试点,为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打下坚实基础

“凡是重大改革都要进行试点。”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明确要求,并亲自确定北京、山西、浙江三个试点省市,强调通过试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累经验。

经过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三个试点省市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你们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上下了很大功夫,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运用好这一改革成果。”

在三省市先行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随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中央纪委和各地区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蹄疾步稳、扎实有序推进各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

2017年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并挂牌,成为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后首家挂牌成立的旗(县、区)级监察委员会。此后,各地监察委员会组建步伐不断加快。2018年2月25日,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在3个多月的时间内,全国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完成组建,为国家监察委员会组建打下坚实基础。

中央纪委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

2018年2月25日上午7时10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大院驶来了4辆大轿车,102名反贪污贿赂总局转隶人员在与老同事话别后,陆续上车,奔赴新的工作岗位。他们中,年龄最大的已经59岁,最小的是1991年出生的“90后”。

相关热词搜索:体系 国家

上一篇:刘玉村:想办法让医疗卫生行业吸引最优秀的人才
下一篇:央行加息预期增强:买房或不再是稳妥的投资选项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