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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开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2018-07-10 11:45: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7月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
       7月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新以来首次加开常委会会议。
  栗战书委员长作为这次执法检查组的组长,在会上作执法检查报告。关于法律实施的总体情况,栗战书说,大气污染防治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出台相关办法和司法解释,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联合督办查办大案要案,严肃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 留及移送涉嫌污染犯罪五类案件近4万件,涉大气案件占比近30%,比2016年增长75%。
  法律实施中存在执法监管和司法保障有待加强的问题。栗战书介绍,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司法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在犯罪主体认定、证据采信标准等方面理解不一致。不同地区对刑事处罚标准掌握不统一。大气污染违法行为调查取证难,鉴定机构少、费用高、周期长,环境司法技术支撑能力不强,影响司法办案工作效率。
  对于未来如何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报告提出,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共同推进环境司法工作,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调查取证、责任认定、鉴定评估、处罚标准等制度,依法严惩重罚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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