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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强行“租地” 农民果树一分未赔
2019-09-04 16:58: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在21世纪初期,影响世界最大的两件事,一是新技术革命,二是中国的城市化。”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曾如此判断。
       法学专家王锡锌认为,国家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征收了大量土地,拆迁了大量房屋。因工作不力而引发的一些恶性事件,尤其是一些自焚事件,影响比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杀人事件,成为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针对拆迁领域发生的多起恶性事件,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紧急通知》要求:对于以往媒体报道的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拆迁,采取株连式拆迁或突击拆迁违法强拆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如果地方党政领导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拆迁征地造成了恶劣影响等严重后果,这些党政领导将被追究责任。
       按照《紧急通知》要求,征收农村土地之前,政府应当进行公告,并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政府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并且不得强行实施征地,农村征地要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
参加国务院专家座谈会的行政法学专家马怀德指出,各地征地拆迁出现的恶性事件,多以地方政府滥用权力、补偿不到位、程序不合法、信息不公开等原因造成。
       近日,新乡一村民反映当地政府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材料,讲述自己土地被强租、田里果树却未获得任何补偿的事件。
    
        据悉,此次占用耕地的是平原示范区“凤湖扩容工程“的项目,而示范区管委会采用的是以租代征的方式租用土地。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于2016年2月份与开始当地村民进行谈租地事宜,在租地过程没有进行相关公告,村民之间也只是口口相传,当时绝大多数村民们表示自己并不愿意把赖以生存的耕地被租用。经过管委会多次动员,并且管委会工作工作人员对村民讲该土地只是临时租用,等工程结束后还可以复耕,并鼓励部分村民谁先签订租赁协议,就先拿到补偿款。
       在祝楼乡宋楼村,看到了宋楼村村民联名反对新区管委会拆迁的公开信,公开信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宋楼村联名反对违法拆迁公开信
        反对拆迁理由一:违法拆迁,欺上瞒下  宋楼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属于宋楼村集体每一个村民所有,全宋楼近4000村民才是受国家宪法保护的、集体土地的所有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征收宋楼村的土地时并没有召集宋楼村全体党员、全体村民代表开会,更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此举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违背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拆迁的指导精神,也没有参照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严重侵犯了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是违法拆迁,因此全体宋楼村民坚决反对。
         反对拆迁理由二: 拆迁补偿不合理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一亩地只给农户几万元的补偿,一转手一亩地几百万卖给开发商,而我们 卖地的钱加上房子拆迁的钱还不够买开发商的一套房子,这是赤裸裸的抢劫。
         反对拆迁理由三:生活没保障   农民靠土地生存,虽然生活艰难,但在家不至于饿死。如果农民失去土地,没有谋生技能又没有经济来源,让农民怎么生活?怎么生存?
        我们有习主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国家法律保护,我们不反对拆迁,我们反对违法拆迁,如果有人违法霸权拆迁,全体宋楼人将坚决跟违法拆迁斗争到底。
        我们不是暴民,而是全中国最没本事的农民,土地被征用、房子被拆迁、祖坟被地产商挖掉、我们已经失去到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的地步了。
        从这封公开信的情况来看,宋楼村村民民对示范区管委会进行的拆迁工作意见比较大,在祝楼乡新村村民反映,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在本地“凤湖扩容工程“中曾强行租赁祝楼乡新村多处耕地,有工作人员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弄虚作假,肆意压低补偿款或者胡乱定性以达到克扣补偿款的目的,在当地引起较大民愤。在新村调查中见到了强烈反映自己遭到严重损害的村民张大清。
                                                                          
        张大清家里共有12.5亩田地,其中7亩种的是粮食作物,5.5亩土地种的是桃树。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于2016年2月份开始与当地村民谈租地事宜,在与张大清一家谈租赁土地时,有工作人员私自将种有桃树的5.5亩土地单方面定性为“抢种“,不给予任何补偿,并且强行毁林租用。张大清说:我是2015年10月份在自己土地上栽种的桃树,而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是于2016年2月份之后才开始与当地村民谈的租地事宜,在此之前没有任何公告要租用新村耕地,更无从知道自己土地会被租用。如果知道自己的土地会被租赁,把自己12.5亩土地全部种成果树,岂不是得到补偿更多?干嘛仅种那5.5亩?更重要的是,如果我被定性为“抢种”的话,那同村村民有的果树比我种的还晚,反而得到了补偿,而且还出现这样的补偿情况:长的小的果树反而比长的大的果树补偿的多!对此,张大清感到极其愤懑,难道是因为自己不给工作人员送好处费吗?对此,张大清提供了一组照片来证明在土地租赁补偿过程中,有明显的弄虚作假和不公正补偿的现象。   
         照片上可以看到,村民姬永胜农田果树比较小但得到的补偿标准为140元/棵,村民包红强农田内果树长的大一些得到的补偿标准反而为35元/棵,而张大清农田内的果树明显最大一些,却被工作人员私自定性为“抢种”,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张大清对此感到极大愤慨,到上级部门申诉自己的情况,但并未得到关注,也未得到合理解决。
在当地了解到,管委会租用的土地属于基本农田,而国家给当地农民每年的粮食补贴还一直发放着,但这笔款项现在去了哪里却成了谜!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中明确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参与政府征用租赁土地的工作人员应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自觉维护好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不要给政府丢脸、给党的形象摸黑。当地政府应严厉查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弄虚作假、混水摸鱼、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的害群之马。严格执行国家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将失地农民的补偿到位,不要引发恶性事件,避免制造拆迁的“火药桶”。
中国城乡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拆迁年度报告》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2010年9.10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三人被烧成重伤,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副县长李敏军、县房管局局长李小煌、建设局局长范剑华均被免职,县公安局副局长黄健被诫勉谈话; 2015年陕西西安一被拆迁户寻仇六年,当街砍死拆迁负责人;2016年河南郑州范华培因拆迁事件持刀扎死3人、扎伤一人,其中一名死者为负责拆迁工作的副主任。
         由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屡有发生,从“野蛮拆迁”到“暴力反抗”,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导火索。对地方政府而言,要完成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一方面,要恪守职责本分,把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公平正义放在首要位置;另一方面,在处理拆迁纠纷时要时刻省察:对被拆迁人的利益考虑是否周详,是否为其提供了公平顺畅的利益诉求通道?
        在中国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应避免制造拆迁的“火药桶”.地方政府从决定到执行应严格依法,各个环节和程序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保证老百姓的利益不被损害,有纠纷有异议能有说理的地方,拆迁的目的真真正正是为公共利益和社会发展,为拆迁注入法治文明的基因,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
                    实名举报人:张大清
                    身份证号410725197007290834
                    手机号1863731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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