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反腐廉政 > 正文

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海口市原副市长孙芬决定逮捕
2020-11-17 09:57: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记者16日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口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孙芬(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
记者16日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口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孙芬(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芬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建强决定逮捕
下一篇:最后一页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