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聚焦 > 正文

关于公布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首次代理发行计划的通知
2012-06-09 17:33:55   来源:   评论:0 点击:

财办库[2012]160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

财办库[2012]160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首次代理发行计划。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   

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首次代理发行计划表

 

地区

3年期债券

5年期债券

发行额(亿元)

招标日期

发行额(亿元)

招标日期

青岛

7

6月15日

(周五)

8

6月29日

(周五)

广西

35

36

重庆

31

32

陕西

42

43

甘肃

35

35

海南

20

20

新疆

36

36

合计

206

 

210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各地财政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工作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