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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城市房价50个环比上涨 西安7月份环比降0.1%
2012-08-19 08:44:1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国家统计局公布7月份房价,环比上涨的城市比6月份多了25个,西安环比降0.1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报告,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
国家统计局公布7月份房价,环比上涨的城市比6月份多了25个,西安环比降0.1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报告,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9个,包括宁波、青岛、西安(降0.1%)、温州等,持平的城市有11个,上涨的城市有50个。

  从数量上看,7月份我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有50个,比6月份增加了25个;从价格涨幅看,7月份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7%。

  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变动看,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58个,比6月份增加了1个;持平的城市有1个;上涨的城市有11个,与6月份持平。7月份,同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1.0%,涨幅比6月份回落的城市有5个。

  在二手住宅价格方面,7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20个,持平的城市有12个,上涨的城市有38个,涨幅均未超过2.2%;同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59个,上涨的城市有11个。7月份,同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2.5%,涨幅比6月份回落的城市有6个。

  政策风向

  房产调控政策

  或将强化

  “限购就是限政府的钱袋”,全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在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房地产相关税收双下滑的背景下,或多或少的会出现放松的迹象。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限购政策可以有效地挤出投资、投机性需求,对于缓解供需矛盾,作用巨大,必须长期执行。

  不过,陈国强表示,限购也存在诸多负面作用,比如执行、监管的成本较高,一部分购房需求从限购城市赶去未限购的城市,推高未限购地区房价等。

  有接近住建部的人士透露,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将成为未来楼市调控的长期性政策,随着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完善,后续也将研究、探讨实现跨城市联网限购。

  对于督查后是否会出台新政,上述人士称,“暂时并未听说有出台新政的准备,预计还是强化已有政策。”

  实际上,住建部已经开始把楼市调控的长效机制提上日程。据悉,该部发布《关于做好“十二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推进住房顶层设计。

  监管声音

  国务院查出个别地方放松限购

  7月下旬至8月上旬,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16个省(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部分地方限购令,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打擦边球、监管不严等情况,是此次督查发现重点问题之一。”8月17日,一位参与督查的人士透露,还发现有另外两大问题:个别城市未来房价上涨的压力较大;地方在执行中央调控政策时大打折扣,影响购房预期。

  据了解,由于此次督查的规格较高,报告撰写得较为严厉,对于督查中发现的新问题,上述参与督查的人士称,“都将如实的反映在报告中。”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已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出现放松调控政策苗头的地区立即予以纠正,并强调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放松调控;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管理,提高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率,稳定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要求各地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预售许可管理,全面实施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

  这次督促检查,进一步表明了中央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等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对执行调控政策不力、放松调控政策的地区,要实行问责。

  西安数字

  7月房价6771元/m 成交量跌18.85%

  国家统计局昨日公布的7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西安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在6月首次出现年内上涨的情况后,7月份环比下降0.1个百分点。

  而据数据显示:2012年7月,西安普通住宅成交均价6771元/平方米,成交量环比下跌18.85%。相关负责人介绍,西安普通住宅成交均价6771元/平方米,已经连续四个月维持稳定态势,从今年上半年来看,西安普通住宅成交均价还是自2月以后出现小幅反弹的走势。

  回顾早前数据,西安前三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均环比下降0.1%,4、5月份均处在停涨、停跌状态,6月份环比出现微涨,涨幅比例为0.2%。

  延伸阅读

  开征房产税呼声渐高

  新华社昨发文称房产税开征技术已经成熟,同时表示,房产税应明确自身的定位是“占有住房多的人多交税”,各地的征收方式会有差别,对每个人的征收也有差别。

  但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开征房产税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预计十八大以后才能真正提上议事日程。

  改革后的房产税将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税,对我国目前以征收间接税为主的税制征管体系提出质变的要求。随着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的逐渐实现,在掌握征税信息方面也就解除了障碍。此外,征收房产税的评估技术也基本具备。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也认为,“可以说征管技术目前已不是房产税征收的最大障碍。”

  谈到房产税与限购关系,刘尚希表示,“房产税即使发挥出调节作用也难以替代限购措施,限购和房产税是不同性质的手段,当游资、民间资金更多地进入到实体经济领域,房地产市场恢复常态时,限购自然就会取消。”

  通过对住房环节征税,抑制投机性购房、调节收入再分配,在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十分普遍,在经济欠发达国家,例如津巴布韦,也会征收房产税对个人住房进行调节,这是一种必要的经济手段,也是我国目前相对欠缺的一种手段。

  “房产税功能定位应明确,不应左右摇摆。”刘尚希说,房产税应定位为个人住房调节税,让占有住房多的人多交税,引导住房的合理消费,以使我国十分紧张的住房资源及土地资源得到更公平的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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