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体育老师绑架自己学生索要200万元被公诉
2015-03-11 09:44: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福州一名小学体育老师,绑架自己的学生索要200万元还债。去年5月15日,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绑架罪对陈某、兰某提起公诉。经审理,鼓楼区法院对两人做出有罪判决。昨日,福州检察院公布此案详情。
陈某是福州鼓楼一所小学的体育老师,生活过得不错,但自从迷上彩票后,生活越来越拮据。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他自称能够帮助小孩进入鼓楼某小学就读,收取了一些家长“打点费”共计104万余元。陈某将这些钱款,用于购买彩票等消费。
2013年8月15日,因无力归还上述钱款,陈某与兰某商议,准备绑架自己的学生刘华(化名)。当晚,陈某将学生刘华骗上小车,由兰某驾车带至一家宾馆。而后,陈某向刘华的父母发送勒索短信,索要200万元。
刘华的父母害怕得不行,经再三考虑最终报了警。次日凌晨5点,民警在宾馆内抓获兰某,解救出刘华。不久,陈某也被民警抓获。东南快报 记者刘清华通讯员王光忠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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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办理片外学生入读一名小学校长犯受贿罪获刑10年
东南快报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检察院获悉,近日,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揪出一起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窝案。鼓楼区某局副局长方某、鼓楼区某小学校长林某涉嫌受贿罪,江某涉嫌介绍贿赂罪,王某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的职务犯罪线索,并移送鼓楼检察院自侦部门立案侦查,后在公诉部门提前介入侦查下,均顺利移送审查起诉。
据检方介绍,2010年至2013年间,林某利用担任福州市鼓楼某小学校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违规办理多名片外学生入读该小学,收受他人贿送钱款10万元。去年12月,鼓楼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0年。
2011年至2013年,方某利用担任鼓楼某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办理多名片外生入读某小学,收受12万元。江某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6万元。经鼓楼检察院公诉,去年12月,鼓楼区法院认定方某犯受贿罪获刑10年;江某犯介绍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
2010年至2013年,王某通过林某作为校长身份违规办理多名片外生入学就读鼓楼某小学,从中收受学生家长以及中间人贿送的好处费21万元。期间,王某分4次贿送给林某4万元。
该案由鼓楼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于去年9月向该院公诉科移送审查起诉。后王某被鼓楼检察院公诉部门已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提起公诉。去年12月,鼓楼法院认定公诉机关起诉罪名成立,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东南快报 记者刘清华通讯员王光忠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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