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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细化标准加快调整
2012-08-29 20:35:20   评论:0 点击: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7项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系列标准与《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这是继2011年《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之后,再次发布的对环境空气质量有重大影响的行业排放标准。
  记者就各界普遍关心的制定和实施钢铁工业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问题,专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
  记者:吴部长,请您谈谈当前制定钢铁工业与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的新标准是出于什么考虑?
  吴晓青: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2011年,我国粗钢产量达6.83亿吨,占世界总产量的44.75%;净出口粗钢3479.55万吨,占全国粗钢产量的5.09%。而钢铁行业全年消耗了11.56亿吨铁矿石和5.8亿吨煤炭,是资源、能源密集型产业。总体上,钢铁和焦炭产能过剩矛盾突出,落后产能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二是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目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十分严重,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量远超过环境容量。这要求我们对钢铁、火电、水泥等污染物重点排放行业加强环境管理。
  三是控制污染物排放与保护人体健康的要求。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大,焦炭生产过程中排放氰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和致癌物,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
  记者:目前钢铁工业和炼焦化学工业执行的标准存在哪些问题?
  吴晓青:现行排放标准是20世纪90年代制订的,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要求,主要体现在:
  一是现行标准污染物控制项目不全,不能适应国家总量减排、国际履约以及控制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更不能适应环境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管理的新要求。
  二是现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未涵盖焦炭生产的备煤、装煤、推焦、熄焦、筛贮焦、焦炉煤气净化和化学产品回收生产全过程环境管理要求,缺乏对有组织排放源的控制要求。
  三是现行标准过于宽松,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钢铁高炉和炼钢炉烟尘排放的二级标准为每立方米100mg,在目前除尘技术水平条件下,这类烟粉尘的实际排放水平可达到每立方米20mg━30mg,现行排放标准已远落后于目前的环保技术水平,不利于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污染治理技术的推广应用。
  记者:新排放标准有哪些特点?
  吴晓青:与现行标准相比较,新标准有如下特点:
  一是以标准系列加强环境管理。钢铁工业系列排放标准覆盖了从铁矿采选、烧结、焦化、炼铁、铁合金、炼钢和轧钢等排放环节的全过程环境控制,增强了标准的可操作性,形成了一个系统的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涵盖了对所有焦炉及生产过程排污环节的环境管理。
  二是污染物项目设置更加科学、全面。考虑主要污染物总量与行业特征污染物控制要求,钢铁工业系列排放标准增加了总氮、总磷、总铅、总铬、总汞等14项水污染物指标,其中11项为重金属和有毒污染物项目,以及二恶英、氮氧化物等5项大气污染物指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了多环芳烃等15项行业特征污染物指标。
  三是提高了污染物项目的控制要求。新标准均大幅收严了烟尘、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限值,新增了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针对环境敏感地区制定了更严格的水和大气污染物的特别排放限值。对焦化行业产生的苯、氰化氢、酚类等对人体健康危害严重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
  四是明确了分步实施新标准的管理要求。对新建企业要求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对现有企业设置了过渡期,要求在2015年1月1日达到新建企业的污染控制水平。
  记者:新标准的作用将体现在哪些方面?
  吴晓青:新标准作为行业准入的门槛,将会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间兼并重组的步伐,必将促使一批生产装备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小而弱的企业被淘汰出局,对推动钢铁和焦化行业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具有积极意义。
  新标准的实施将大幅降低烟粉尘的排放量,特别是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的排放量,极大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十二五”期间,钢铁企业的烧结烟气将全面脱硫,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有望比2010年下降30%━40%。焦化行业现有企业实施并达到新建企业的排放限值后,污染物的排放量将大幅度削减,其中总量控制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年排放量与2010年相比,削减比例预计将分别达到62.2%、73.3%、42.8%和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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