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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班主任替丈夫向学生家长借钱 拖欠不还被起诉
2014-05-07 09:27: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中新网盐城5月6日电(于从文 紫瑜)江苏建湖县某初中班主任陈某,为帮做生意的丈夫筹集资金,向班级学生的家长借钱,后陈某和丈夫离婚,前夫...

中新网盐城5月6日电(于从文 紫瑜)江苏建湖县某初中班主任陈某,为帮做生意的丈夫筹集资金,向班级学生的家长借钱,后陈某和丈夫离婚,前夫下落不明,无法还钱。6日,建湖法院作出判决,要求陈某与其前夫共同偿还借款。

  陈某在建湖县某初中当班主任,2013年9月,陈某的丈夫金某做生意需要一笔流动资金,因存款不够周转,金某就提议让妻子向学生家长借钱。“相比银行贷款或高利贷,既能快筹到钱,又不用偿还利息。”陈某听丈夫这样说,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陈某作为班主任,对班上学生的家庭情况比较了解,便致电家境不错的学生家长朱某,表示急筹现金10000元。见孩子班主任求助,朱某毫不犹豫,立即将10000元现金送到陈某手里,金某向朱某写了一张借条,口头承诺尽快还钱。

  事后,朱某发现陈某及其丈夫不再提及借款一事,完全没有还钱的意思。2013年11月,朱某向建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某偿还借款10000元。陈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与金某的离婚证明,并表示金某已下落不明多日。考虑到陈某仍是孩子的老师,朱某于是撤回起诉。直至2013年12月31日,陈某与金某仍未出面偿还借款,朱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某和陈某共同偿还借款10000元。

  因被告金某仍然下落不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金某与陈某均未到庭应诉。6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金某和陈某共同偿还朱某借款10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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