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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牛篡改生产日期:频频“作案”伤了谁?
2012-08-29 17:16:36   评论:0 点击:

蒙牛篡改生产日期的行为,不只是伤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更让其“民族的骄傲”形象蒙羞。这样的伤害,并不是几句道歉就能弥补,而其信任危机的日益加深,也远不是一次召回赔偿就能拯救。

近日,一批3000箱产品日期被篡改的牛奶曝光后,蒙牛再次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推上风口浪尖。浙江省工商局8月20日通报,蒙牛驻浙江省义乌市的经理擅自将3000箱蒙牛临期纯牛奶生产日期改晚6个月,并以正品价格销售。浙江省工商局已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009年7月,中粮入主蒙牛以来,中粮集团董事长宁高宁就多次强调重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多次重申“道德底线”的重要性。食品企业应该把食品安全作为道德底线,作为企业生存的基本战略,形成一种重视食品安全的文化,要将食品安全文化融入到企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昨日,新上任的蒙牛总裁孙伊萍,在出席蒙牛乳业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及衡水市武强县的两座新工厂开业典礼时称,蒙牛近期持续进行着以价值观回归为核心的反思,坚信通过不懈行动和改变,最终会重获认可。话音还未落,就发生了眼前的篡改生产日期事件,可以说是,狠狠的给了中粮集团一个耳光。

中粮集团执掌下的蒙牛,表现不仅不尽如人意,并且不断地侵犯公众的食品安全底线与道德底线。事故的频现,暴露出蒙牛这个“民族的骄傲”从奶源到加工、包装、销售上过于宽松的企业标准,也不得不让外界质疑问题的根本是否在于企业本身。

作为一家曾经在乳品行业拥有极大市场占有额及良好企业形象的大型国有企业,蒙牛在得到中国消费者的认可与信赖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必须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做的更多,付出更多。而今,这种有损消费者健康及自身品牌行为的发生,毫无疑问,是蒙牛食品安全督查工作中的一种懈怠。无论问题出现在哪个环节,蒙牛在“篡改生产日期”事件中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蒙牛在事后却一再强调,篡改生产日期属于代理商个人行为,并无召回赔偿之意。这一举动又惹来卸责之嫌。而纵观这几年蒙牛发生的历次危机,其所体现的态度也都是推卸责任为主,这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当乳制品安全问题成为民众心头难愈的伤疤,蒙牛的任何解释都不足以平复公众的愤怒和质疑。面对这场篡改生产日期风波带来的严重后果,蒙牛也应当彻底的反省,应当真正的意识到,“篡改生产日期”伤害的不只是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更累及了其长期形成的商业信誉。这样的伤害,并不是几句道歉就能弥补,而其信任危机的日益加深,也远不是一次召回赔偿就能拯救。

蒙牛篡改生产日期的行为,伤害的是一个群体。有人说,既然一个并未对社会带来本质伤害的、卖假羊毛衫的农民都可以被判赔偿2151万,那么这个伤害整个群体的企业为何不能被重罚?面对曾经一次次几句道歉就能轻松“摆平”的事故,我们不免陷入深思。食品安全引发的人们对生活的不安全感,以及对食品卫生监管部门的不信任,正逐渐加剧着社会矛盾。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不是真的需要一个具有警示效应的重罚案例来警示其他的食品企业,让他们都引以为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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